近年来,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,网上购物方便了人民的生活,支付宝、微信支付的运用也越来越广泛。17岁的小阳正是瞄准了这“商机”,利用支付宝盗刷他人储蓄卡,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。
卡在手密码没泄露 钱却被“偷”走了
2015年9月7日下午,小耿去柜员机取款时突然发现,自己卡里面的钱少了18211.4元!可令小耿疑惑的是,他并没有取钱或消费,那钱怎么会“不翼而飞”呢?小耿马上去银行打印流水清单,上面清清楚楚记录着每一笔款项的使用情况,被“偷”走的钱全都是通过支付宝消费的。小耿马上致电支付宝客服电话,得知钱是通过与手机号码绑定在一起的支付宝账号支付的。问题是,与支付宝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小耿以前使用的号码,都换号2年没使用了。那么,现在卡在小耿自己手里,密码也没有泄露出去,银行里的钱是怎么被“盗”走的呢?
新买号码能“免费购物” 少年生贪念触法网
庭审过程中小阳供述称,他新办理了电话卡后,发现这号码已经绑定了一个陌生的支付宝账号。小阳平时就爱玩手机,对网购也不陌生,通过一番操作,小阳重新设置了支付宝的新密码且成功登录小耿的支付宝。为证实真假,“谨慎”的小阳先为手机充值了10元话费,竟然成功了!欣喜若狂的小阳便疯狂购买“时空猎人”的游戏装备及VIP会员,从而盗刷小耿支付宝账户18211.4元。法庭上,小阳一脸后悔地说,以为自己仅仅是贪便宜,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这么严重,是犯罪。
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小阳利用非法方式获取小耿储蓄卡信息,通过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小耿的钱款转出占为己有的行为,已经构成盗窃罪。鉴于小阳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,且系自首,综合本案的情节,依法以盗窃罪对小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若干元。
网上消费有风险 绑定支付需谨慎
当今越来越多的市民喜欢网购,同时会将支付宝、财付通、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账号与手机号码绑定在一起,通过网络随时随地进行支付。这在给我们带来交易便捷的同时,也存在潜在的风险。经常网购的市民在管理自己各种网络账户时,最好设立独立的密码。在停用或者注销手机号前,记得要及时取消相关的绑定业务。若手机丢失应立即拨打客服电话进行相关冻结挂失,发现盗刷后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,谨防因此引发的“后续损失”。